孫虎自然感到非常可惜,但也理解路謠這種“吃裡扒外”的做法。何況,他也認為和薑玉樓這位明日之星打好關係,比一時得失更重要。
路謠問道:“主編,那個盜竊作品的李堯怎麼處理?”
離開上河村時,他可是誇下海口的,雖然薑玉樓本人並不介意,但是《延河》雜誌必須把事情辦漂亮,最好能起到殺雞儆猴的效果。
“我們隻是編輯社,沒有處理彆人的權利。”就在路謠失望的時候,孫虎話音一轉:“不過李堯的為人實在可恥,我會發函到他的工作單位,將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訴他們單位的領導。”
路謠笑了,彆小看雜誌社的一封信,這威力可大可小,往大了說是可以上央媒日報的。
即使大事化小,不往上捅,李堯這輩子也完了,縣裡的工作是彆想要了。即使調到附近的鄉村,也要受人白眼。
於是乎,孫虎在安排了薑玉樓兩首詩上新一期的《延河》後,親筆寫了一封控訴信,然後郵寄到了陽平縣文化館。
......
自從李堯參加了陽平縣知青舉辦的文學討論會,剽竊了薑玉樓的兩首詩,並且投稿到《延河》,他還忐忑了一陣。
但是,他發現自己的行為並沒有暴露,隱晦地打聽一番,也沒有聽說薑玉樓投稿那兩首詩。
於是,他更加肆無忌憚起來,將兩首詩占為己有。隻要他剽竊的詩能發表,就算知青們舉報也沒有用了。
當然,這是他用來騙女性的一種手段。
有著之前的人設,還真有不明真相的女性被他所騙。這些女性大多是他在文化館的女同事,有的則是其他單位的。
靠著兩首在文藝女青年眼中超凡脫俗的詩,李堯在文化館名氣大增。私下裡,他靠著偷來的名氣追求著一位領導的女兒。
這在他看來是鯉魚跳龍門一般的捷徑,要是走通了,他離飛黃騰達可不就不遠了。
“曉娟,這是我新寫的詩,你給點建議?”
李堯厚著臉皮,將一遝稿紙遞到了一位梳著麻花辮的年輕姑娘身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