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這一看,就是一個多小時。期間還續過幾次咖啡。
就連他自己都沒有意識到,他竟然會在咖啡店待這麼久,就是為了閱讀一部他曾經都不會正眼去看的輕小說。
這麼長的時間,他的姿勢宛如定格一般,除了近乎本能的翻頁外,屁股都不曾挪動半點。
漸漸地,咖啡店的人開始變多,本來安靜的氣氛也開始變得嘈雜起來。
野原廣智有個習慣,就是讀書的時候不喜歡彆人吵到他。
他眉頭微皺,不爽地抬起頭,想要看看是誰在製造噪音。
這一抬頭,他就被嚇了一跳,這才如夢初醒般發現自己此時不是在家或者在編輯部,而是在咖啡店。不僅如此,許久沒動,他的屁股都坐得生疼。
看著窗外正午的太陽,野原廣智心中泛起一個疑問,我到底待了多久?
他明明記得,自己來得時候還是早晨的。
迷茫過後,他的眼前卻是越來越亮,甚至於整個人的身軀都在微微顫抖。原來,《網球王子》是一部如此出色的輕小說,能讓人忘卻時間,就為了讀完全部內容。
最讓他受到觸動的是他發現競技題材小說也許冷門,但對出版社來說,卻會是一片巨大的藍海。
小說中對網球隊描寫一點都不晦澀,相反通俗易懂,寫作技巧絲毫不下於他接觸的一些成名作家。
在野原廣智的想象之中,《網球王子》這種冷門的競技對於不懂網球的讀者來說應該是晦澀且缺乏代入感的,直到他將之打開,才發現自己之前想差了!
作家十分老道且充滿技巧的寫作方式,完全彌補了競技小說本該具有的晦澀難懂的缺點。
想他一個不懂網球的門外漢,都能輕鬆看懂小說。
這說明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