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立群說:“我有一天晚上喝酒回家,看見橋墩子下麵有人在打牌,就順便停下來看了看......”
萬萬沒想到,一個人把自己套進去是那麼簡單。
褚立群看著看著,就忍不住下場。從一兩二兩,到十兩八兩,那個晚上,他也不知道是腦子進了多少水,就這麼欠了三千兩。
他一直到回到家裡都昏昏沉沉,覺得自己遇到鬼打牆了。
可是,事實就是如此,白紙黑字的欠條是他自己簽名畫押按的手印,抵賴也抵賴不掉。如果賴賬,他的房子,他的妻兒就都要拿來抵債。
褚立群哭得那叫一個痛快淋漓。
“我是被騙的啊。”褚立群喊著,就差抱住衛青寒的大腿了:“是他們出老千騙我,這就是個局。”
衛青寒冷冷的道:“既然知道是個局,為什麼不報官?”
欠條當然有法律效應,但也不是什麼欠條都有。
就按褚立群說的這種情況,真打起官司,他未必會輸,雖然私下賭博肯定也要受罰,但不是什麼大問題,肯定不會有欠三千兩銀子那麼誇張。
為什麼不呢?
褚立群含含糊糊地說:“他們說,讓我幫忙乾件事情,不但三千兩一筆勾銷。而且,還給我一千兩。並且隻要答應,立刻先給五百兩。”
財帛動人心,讓人鬼迷心竅。
褚立群不但有家有口,在百花樓裡,還有一個相好。
可他的收入,除了要養家糊口之外,就隻夠每個月去會幾次相好,贖人的銀子是萬萬湊不出來的。
但有了這一千兩,就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