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南歡嫣一字一句說道,“從我同意離婚的那一刻開始,我就沒有想過再和霍啟辰複婚。但凡我對他還有一絲情意,就算當時他再怎麼逼迫我,我都不會和他離婚。”
外人看來,好像是霍啟辰成功逼她離婚,淨身出戶。
實際上,是南歡嫣決定離婚了。
心寒,疲倦,愛已不複存在,那就好聚好散吧。
她要是不想離,霍啟辰無論做什麼說什麼,她都不離。她既然離了,那就是斷得乾乾淨淨,徹徹底底。
“而且,商老爺,夫人,就算我可以當做這段時間發生的事情都是一場夢,可是,我也無法忽略我肚子裡的孩子。您們說的輕巧,打掉流產就行了......可是對我來說,這是我的孩子,是我生命的延續,我不能失去孩子。”
南歡嫣還想說,這個孩子,也是他們兩個人的孫子啊!
他們是孩子的爺爺奶奶!
不過這句話,南歡嫣在嘴邊繞了又繞,最終還是咽了回去,沒有說。
她不希望他們認為,她是拿孩子的血緣在威脅他們。
南歡嫣也並不希望這個孩子跟商家捆綁得太緊,她更願意,孩子是她的,是她一個人的。
商老爺的表情變得譏諷:“哦,原來如此啊,說來說去......南歡嫣,你就是想保住孩子,想母憑子貴。”
“我......”
“好了,”沒等南歡嫣說什麼,商老爺打斷了她,“那你就走,帶著你的孩子離開邵城,永遠不要再回來,也永遠不要和庭辭聯係。你不是口口聲聲說,孩子是你生命的延續麼?行,孩子給你,我們商家不要不負責也不稀罕,歸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