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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下午。
江萊見我換衣服準備出門,“你要出門?醫生不是說要靜養嗎。”
“去離婚。”
氣溫驟降,我套了件白色羊絨大衣,嘴唇還是有點沒血色,“早點離了,就不會總是被影響情緒了。醫生也說了,心情愉悅很重要。”
況且,來回都是開車,一共都走不了兩百步。
和靜養沒區彆。
她擔心,“要我陪你嗎?”
“不用。”
我想自己一個人去。
說來可悲,當初辦結婚證,傅祁川並沒有到場,是爺爺安排人來處理的。
這次走離婚手續,總能兩個人一起進一次民政局了吧。
沒有好聚,總要好散。
我抵達民政局時,傅祁川居然已經等在門口了。
今天天氣糟糕,是秋季少有的大雨。
他撐著傘走到車邊,扶著我的手臂,體貼提醒:“慢點,彆踩到積水。”
“好。”
空氣又濕又冷,下車後我不由打了個寒顫,仰頭看他,“進去吧。”
地麵濕滑,他許是怕我摔跤,大手有力地摟著我的肩膀。
一如結婚的這三年。
我有些悵然,此刻還能以夫妻的名義彼此攙扶,但再從這個大門踏出來時,便是陌路了。
剛邁進大門,一個工作人員笑著過來。
“是來領證的吧?你們小兩口感情真好,這大雨天的還趕過來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