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昊口袋裡,露出了小半截手機。
“我靠,是蘋果7!”
“這手機,好幾千呢,新出來的,有錢都沒地方買,他一個農民工,怎麼會有這麼好的手機?”
“偷的,一定是偷的!”
一眾醫生和保安,大聲嚷嚷。
“還有還有,你們看,他口袋裡的那個,是不是江詩丹頓手表?”突然,史仁劄又咋呼道。
“誒,還真是的!”
“我的天,江詩丹頓的手表,最便宜的,好像也要七八萬,他一個農民工,怎麼會有這麼多錢?”
“那還用說,肯定是偷的!”
這下子,彆說刻意誣陷江昊的醫生、保安,縱然是圍觀的病人家屬,都震驚了,開始相信江昊是賊。
畢竟,江詩丹頓的手表,價值昂貴,就算是一般的白領都買不起,更何況一身地攤貨的江昊。
隻有偷,才能解釋的通。
莫非,這小雜種真是小偷?
史仁劄暗暗想到,打起了小九九,找機會一定要將江昊的蘋果7搞到手,手表也不能放過。
江昊麵不改色,掏出手機和手表,晃了晃,“這手機和手表,不是我偷的,是彆人送給我的。”
他沒有說謊,手機和手表,都是馬傅送的。
撲哧!
史仁劄嗤笑一聲,“小雜種,就算要說謊,麻煩你編個合理的謊言,彆人送的?你騙鬼呢!”
“手機和手表加在一起,差不多十來萬,你一個窮鬼農民工,怎麼可能認識富豪?況且,更不可能有富豪,會送你手機和手表!”
眾人暗暗點頭。
史仁劄的話,確實有理,窮人認識富豪,雖然不太可能,但畢竟還是有的,但富豪送名貴手機、手表給窮人,基本不可能。
“不管你們信不信,這就是事實,手機和手表,都是彆人送的,不是我偷的。”江昊淡淡地道。
反正他不是小偷,沒必要解釋太多。
“不要狡辯了,你就是賊,人贓並獲,證據確鑿,等著坐牢吧!”史仁劄冷笑,眼眸中,閃爍著殘忍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