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我腦子裡突然冒出了這個想法。
實在是沒眼看,一個將近兩米的壯漢圍著李豔獻殷勤,真的有點辣眼睛。
“其實就算我不去,禿子也能搞定。”磊子說道:“當初你跟他要不是非要出去闖闖,這個團長的位置也輪不到我。”
磊子說得十分的誠懇,但在我聽來卻如同驚雷一般。
什麼意思?
難道說李豔比磊子還強?
要說鄭宇我倒是能理解,我見識過鄭宇的本事,以他的能力,做個傭兵團的團長應該是綽綽有餘。
可李豔又憑什麼?
雖然這次出來見識到了許多李豔的不凡之處,但她應該還沒有領導這些人的本事吧?
總不能利用美色來掌控人心吧?
李豔確實長得漂亮,但還不至於因此而讓人願意給她賣命。
“說那些乾嘛。”李豔說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從小就不喜歡打打殺殺,就想安穩的過日子。”
聽到她這話,我真想吐槽兩句。
神特麼的安穩。
都跑到北緬弄娛樂城電詐園區了,居然好意思說想安穩。
哪件事是跟安穩有關的?
“你們就是仗著老爹寵你們。”磊子不滿道:“你信不信,要是我敢說想出去闖一闖,老爹絕對能把我的腿打斷。”
“那還不是因為老爹更看重你。”李豔笑道:“知道你比我倆更適合繼承,所以才舍不得讓你走。”
磊子撓了撓頭:“是這樣嗎?你可彆騙我,我的腦子沒你倆的腦子好,從小就被你欺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