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確實和一夥不法分子合作了,但這也不是我想要做的事情,一開始我也被威脅了,他們盯上了我,我想避開的,但是對方根本就不給我這個機會,我能怎麼辦?孩子和我不和,我也想跟她和好,但是她根本不聽我的話!”
張巧把所有事情都推到彆人身上,她做的事情都是迫不得已,好像沒有一件事情是處於本性,全部都是他人逼迫。
這樣的事情聽得多了,鐘隊長也有些不高興,他把人叫過來可不是想聽這些事情的。
“不管怎麼樣,那都是你的孩子,你和她有了矛盾分開了,那就應該把她找回來,就算落到了你的同謀手裡,你都應該行動才對。”
以他們的關係,張巧想要把人帶回來根本就不是問題,可她並沒有那麼做。
現在根據他們透露出來的事情,那些孩子都已經送到彆處賣了,想找回來很難。
因為他們隻是一手的買賣方,下麵還有好些人,賣到哪裡估計賣出去的人自己都不知道了。
想把人找到特彆難,而且很有可能是有去無回。
“把這個文件簽了吧,上麵有你的口供!”
鐘隊長說完將一份文件到張巧的麵前,隻要對方簽下了這份文件,那麼他的工作會輕鬆一點了,剩下的事情自由彆人去做,他可以休息一會兒。
張巧這個時候倒是猶豫了起來,她覺得這些東西會影響她接下來的處境,就不想簽。
“你有大把的時間可以報警,讓警方協助你把那一環揪出來,可是你並沒有這麼做,你分明就是貪圖這種賺錢的方式,所以彆人找上門來,你才沒有拒絕。現在你再來說這些話又有什麼用?你彆以為我看不穿你的想法!”
鐘隊長直接說出了真相,張巧根本掛不住,可是她也沒有辦法,隻能夠簽字。
等這邊的事情結束已經是兩天之後了。
鐘隊長才把這個事情告訴喬以寒和簡白,他們為這個事情跑了很多趟,也是應該享受到勝利的成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