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桑太太所說,我又不愛他,他娶誰跟我無關。
不過是為不能嫁進豪門,有一些失落吧。
吃完午飯,我便回房間收拾東西,桑旗都要結婚了,我沒理由還呆在他的彆墅裡。
天下之大總有我安身之處,我雖然不在乎彆人的眼光,但是我不想任何一個人將我看扁。
何仙姑的兩千萬我就是不還給她,但我也不會動她分毫。
我手上還有前段時間坑蒙拐騙來的十幾萬,租一個房子生下孩子總夠了。
不管這個孩子是誰的,現在他已經跟我相依相偎了好幾個月,我是他媽,我就得把他生下來,好好地養大他。
不就是個孩子嘛,沒有男人我還不成了不是?
我把桑旗買給我的衣服選了一些應季的帶著,其他的一些首飾化妝品我一樣都沒帶。
衣服都是我穿過的,我也沒有必要為了顯示我的傲骨而特意留下一些我穿過的衣服,這也是一種變相的資源浪費不是。
我收拾好了東西,睡個午覺,然後精神煥發的拖著行李箱從樓上下來,歡姐和小莎看到我,極度詫異。
我很誠懇的向她們道謝,感謝她們這段時間來對我的照顧,並且表達了如果山水有相逢,我還是很願意跟她們共處一室的。
歡姐和小莎驚恐萬狀地留我,但是我這個人一旦決定了做某件事情九頭牛都拉不回來。
我在他們的苦苦哀求中,毅然決然地離去。
走到花園門口回頭看,小莎和歡姐甚至都抹起了眼淚,我不知道是因為對我的突然離去感到悲傷還是他們從此失去了在上次彆墅的工作感到傷心。
總之,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我也有為自己的考量。
但是某些方麵,我也有些不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