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頭發很短,剛剛齊耳,我是要留長發的。
但是,之前做手術,腦袋上有一條長長的疤,所以頭發長的很慢。
桑時西說我和他要結婚前患了腦瘤,現在治好了,但是做完了手術影響了記憶神經,所以很多事情我記不得了。
我不記得我的家人,朋友,所有所有的前塵往事。
所以,我看上去的沒心沒肺,不過是我善於裝大尾巴狼而已。
其實,我是惶恐的。
我周遭所有的一切對我都是陌生的,甚至我對桑時西是我男朋友的事實也是好半天才能適應,大概也是我有次去他家覺得非常的熟悉,有個房間我能感覺到我住過,所以我才接受他吧!
最惶恐的事情不是忘掉了所有人,而是忽然有一個人出現在我麵前,我對他有莫名的熟悉感。
這才是可怕的。
白天我很心虛的躲了一天,那個豆丁給我打電話,問我昨天怎麼莫名其妙的就跑了,她後來怎麼找都找不到我。
“還好意思跟我說?我說敢情你就是個拉皮條的吧!你跟那些老板都認識,然後把我們這些純情少女被送進火坑是不是?”
“你在說什麼呀,夏至。什麼送進火坑?我這也是為你們好好吧!就你們這兒呆在片場裡麵演一個沒有台詞的群眾演員,混到什麼時候才能混上角色?我是看你長得漂亮才想給你一條出路的。”
“豆丁,我警告你,昨天的事情你不許跟第三個人說,要不然的話我會讓你消失在錦城。”
“昨天什麼事呀?你後來喝多了不是被人送回家了嗎?”
豆丁的語氣,她好像什麼都不知道,既然這樣的話那我也就不跟她多說了。
桑時西是在傍晚的時候過來找我的,他每次從公司裡趕過來總是穿著中規中矩的手工西裝,可能是今天要來見我,所以他穿了一件豆沙綠的,顯得青春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