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開手機的手電筒慢慢向前走,商場裡麵當燈亮的時候一切如常,沒什麼可怕的,可是當空無一人又伸手不見五指的時候,那一個個佇立在店門口的模特就如同鬼影幢幢。
不過還好,我從小膽子就大,這些嚇不倒我。
走進了家私店,投身在柔軟的床鋪上,跟我想的一樣,床夠大夠軟,被子也很舒服。
我踢掉了鞋子,蓋上被子,閉上眼睛。
我的主意真不錯,這裡的床也超乎我想象的舒服,但是太舒服了是有一個弊端,那就是我沒有定鬨鐘,所以我睡過了。
等我睜開眼睛,我的眼前出現了無數張臉,有無數雙眼睛正緊盯著我。
我立刻跳起來看看時間,已經11點了,我睡過了。
於是我被送到了派出所,恐怕我的大名警察不想知道都難。
昔日豪門私生女,今氣死父親淪落街頭夜宿商場。
如果此刻有記者的話,我連標題都聽他們想好了。?
我沒犯什麼罪不可恕的大錯,連擾亂社會治安都不算,頂多給我扣一頂破壞公共秩序的帽子。
警察仔細問過我的姓名,年齡,我一一作答,當問到我的住址的時候,我笑嘻嘻地告訴他們:“這個說不準。那得看我比較喜歡哪個牌子的床?今天是那個牌子,明天是這個牌子。”
警察皺著眉頭看著我,他對我這種人逐漸失去了耐心。
“桑小姐你這樣的話那我們是。隻能對,你進行罰款處理了。”
我把我的兜翻出來給他看,比臉還要乾淨。
“我若是有錢也不至於睡商場你說是不是?”他們怎麼一點腦子都不動?我但凡有一點辦法,誰願意睡那種地方?
“那桑小姐,你必須要找到能來保釋的你的人,並且交了罰款你才能離開這裡。”
我能找誰?我現在的狀況沒有朋友,更沒有家人。
不過天無絕人之路,我看著警察,警察看著我。
“你們管不管飯?”我笑盈盈地問,警察就再也不理我了,把我一個人晾在小黑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