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把我安頓在他的彆墅,這種套路簡直是小兒科。
不過當車子暢通無阻地在民政局門口停下來的時候,說實話我是有點懵逼的。
並沒有出現我想象的橋段。
司機下車開門,梁歌率先下了車,見我還在車裡坐著,他倚著車門看著我說:“怎麼,還不下車嗎?”
好,姑奶奶我還真就不信了,梁歌真的敢跟我領證結婚?
我怕什麼?我還沒還沒滿18歲的時候,我就強迫南懷瑾跟我領了證,隻不過那是假的而已。
結婚這種玩意兒,他要是真的想玩,我就陪他玩一玩。
於是我也下了車跟他走進了民政局,填表拍照,一氣嗬成。
當攝影師讓我們靠近一點,新郎新娘子笑一笑的時候,我真有點模模糊糊的真實感。
我忍不住回頭看了他一眼,心想梁歌該不會真的發瘋要跟我結婚吧?
他卻目不斜視,甚至還伸出手去把我的腦袋壓在了他的肩膀上。
嗬,他發瘋那我就陪他一起瘋,隻要那紅色的小本本沒有拿到手之前,一切都是假的。
他想玩扮家家酒那我就陪他玩,看到時候是誰沒辦法收場。
拍好照片去樓上辦手續,交上證件,辦事人員抬頭看了看我們,然後劈裡啪啦的敲了一會兒電腦,就把打了鋼印的兩個紅本本交給了我們。
我接過來打開一看,裡麵是我和梁歌的照片。
結婚證書幾個字尤為顯眼,辦事人員笑著對我們說:“恭喜恭喜。”
什麼情況?難道我和梁歌真的領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