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美蘭點頭,“自然,畢竟這是我拿命拚來的,不是嗎?”
所以這些是她應得的。
林沫聽出她話裡的防備,抬頭認真地看向她:
“你放心,對你的東西我沒有興趣。
但別人有沒有興趣,我就不知道。
我勸你一句,想活著,就要有舍,有舍才會有得。”
說完她便抬腳朝韓城主府走去。
畢竟大家是女人,林沫可不希望她死了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
韓城主是不可能讓她一個女人帶著十五萬兩銀子離開。
十五萬啊,不是一百五十兩!
而且還有張立明。
張立明發現她背叛了自己,肯定也不會放過她的。
所以,她想活命,就得好好想一想,她接下來要做什麼!
“你這是在挑撥離間嗎?我與韓城主的。”孫美蘭看著她的背影問道。
林沫回頭,給了她一個可憐的眼神,“你覺得我需要嗎?”
真把她自己當一回事。
若不是自己同情她的遭遇,若不是也想給對自己虎視眈眈的白虎堂一個教訓,她才不會插手這些事情。
“誰知道呢,你自己也說了,財帛動人心,誰知道你會不會心動?畢竟這是一大筆銀兩,不是嗎?”孫美蘭聳肩:
“一輩子都花不完的錢財,不是嗎?”
林沫笑了起來。
突然想到了一個詞,雌竟。
之前在空間的一本書裡看到的。
孫美蘭不去防備像韓城主那樣子的男人,卻來防備會與她共情的自己,現在她隻想說,自己真的高估了孫美蘭。
自己一度還以為她是個有勇有謀的人,但現在看來是他看走眼了。
孫美蘭目光短淺,看不到長遠。可惜了。
林沫搖了搖頭,“孫美蘭我隻能說,這次還真是我瞎了眼。”
說完,她轉身離開。
她以為能狠得下心把親兒子扔給自己磨煉的孫美蘭,應該是個睿智聰明有自己獨立想法的人。
現在隻能說自己真的看走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