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共秋吃了秤砣鐵了心:“小宋,這是局長的命令,我不能違背!”
“20年,一天都不能少!”
宋誌平咬著牙關,一字一句道:“我答應你。”
“不過僅僅是書麵協議,我還不能放心,萬一中途再生出幺蛾子,雙方鬨的下不來台,也不好。還是把協議拿上,請縣裡做個公證,到公安局也蓋個章,圖個安穩。”
瞧著宋誌平那扭捏的模樣,謝共秋心中暢快不已,一方麵刁難了宋誌平,這家夥極有可能四處借錢,拆東牆補西牆,另一方麵,還把鐵鍋廠的地皮承租出去了。
局長和黃振國,都會記住他的功勞。
“當然了,每年交租金的日期是7月25號,也就是今天,我會記錄在協議中,拖延一天,土地局就有權利收回土地,並且扣除你的押金。”
謝共秋冠冕堂皇的解釋道:“公事公辦,你也彆怪我無情,這都是要維護土地局的利益嘛。”
宋誌平心中冷笑連連,這家夥是要把自己啃的骨頭渣都不剩啊。
思慮良久,宋誌平有些糾結的說道:“能不能......”
“沒有商量的餘地,你要承租20年,每年的租金都要上調150元,工資、物價都在飛漲,你可以理解的吧。”
在謝共秋看來,這是個惡毒的辦法,要逼宋誌平上絕路!
150元就是多數人半年的薪資,然而他不知道20年以後,經濟發展迅速,鈔票貶值快,150塊就隻夠兩天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