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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章

“您包庇下屬,那就自己承擔後果吧,謝共秋隻要在租期內,強製我搬遷,我就告到經濟審判法庭。”

宋誌平狀似不經意地提起:“江局英明一世,因為違約栽跟頭,被人戳斷脊梁骨,真叫人唏噓。”

“要麼賠付違約金,我就拆除商業街的所有設施,讓它變回原樣,鐵鍋三廠還在的時候,梧桐街可沒這麼熱鬨。”

“醜話說在前頭,我已經跟永州和雲山的電視台、報社打過招呼了,會全程跟進法庭審理,促進普法!”

宋誌平拿起那遝租約合同:“我從開張到被迫退租,隻花了半個月,大眾信任國營機關單位,卻有人把公信力當作利益的砝碼,經過報道後,或許能改變大眾的認知。”

江玉泉的臉憋成了豬肝色!

違反合同最多是違約行為,不屬於違法違紀,對江玉泉而言,最多是挨一頓批,可宋誌平要將土地局言而無信的事,刊登在各家報社,再讓電台報道。

江玉泉臭名遠揚了,整個永州都要被唾沫星子淹死!

失去公信力是多可怕的事情?社會的輿論壓力,勢必會讓整個縣裡、市裡,甚至是省裡蒙羞!

縣土地局都敢無視法律,仗勢欺人,再往上的縣土地局、永州土地局、省土地局,民眾會質疑是不是一貫操作?不良風氣的傳承......

江玉泉眼中的驚懼,無法再遮掩,他緩和了語氣:“誌平,我身為土地局的局長,禦下不嚴,管理不善,我向你真誠地道歉。”

“但是這件事,此前我並不知情,對我疏忽的問題,我必須妥善解決,等我回去,定會懲罰幕後黑手,一定給你滿意的答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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