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5章
賣身契上寫的是孫嬤嬤的出生年月,下方則是唐家的印章。
因為年代久遠,紙張上的墨跡都有些淡化了,折痕明顯,隻有印章的朱砂依然鮮亮。
“歡兒,你把這個給我是什麼意思?”唐大夫人一看到賣身契,心裡就有些明白了,卻頗為不敢置信,“是孫嬤嬤做了什麼事,讓你不高興了嗎?”
一般來說,貼身的心腹丫鬟和嬤嬤,賣身契都是在主子手裡的。
輕易不會交給旁人。
即便是主子開恩,要把丫鬟和嬤嬤放出去,也會直接把賣身契還給本人,讓她們自己拿去官府注銷。
孫嬤嬤最早是賣身進唐府,從丫鬟做到了嬤嬤,又跟著唐嫻去了雲府,之後到了雲清歡身邊。
唐嫻早年沒有給她改籍,她的賣身契上印的一直是唐家的印,隻是作為陪嫁嬤嬤到了雲府。
不管孫嬤嬤如今在哪裡當差,她始終都是唐家的奴仆,嚴格意義上來說,雲清歡都不算是她真正的主子。
現在,雲清歡把她的賣身契還給唐大夫人,表達的意思隻有一個。
——讓唐大夫人把孫嬤嬤帶回去,她不要了。
所以唐大夫人才會問,是不是孫嬤嬤做錯了事,才讓雲清歡有這樣的決定?
雲清歡沒有說孫嬤嬤的錯處,隻淡淡道:“孫嬤嬤年紀大了,也到了該養老的年紀,如今我身邊有墨袖三個丫鬟,也不缺人伺候,她又是唐家出來的老人,還是送回唐家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