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去想昨日的事,不再去琢磨於世此時的心思,不再對他心懷愧疚。
我走過去探頭,借著廊下橙黃色的吊燈,看清了於世懷裡的小家夥。
白白一團,隻有於世巴掌般大小。
“白狐?”
小家夥太可愛,我差點驚呼出聲,忍不住伸手摸了幾下。
我在於世身旁坐下,問他:“今天狩獵時抓的?”
於世盤腿坐在欄台上,將白狐塞到了我懷裡。
“不是抓的,是救的,發現時,差點被山狸子給叼了去。”
於世伸手指給我看。
“你看,脖子這處受了傷,不過已經給它上過藥了,養幾天就能好。”
毛茸茸的小家夥窩在我懷裡,嚶嚶嚶地叫個不停,萌得人的心都要化了。
看著它,好像所有的煩惱都消失似的,一切都變得單純簡單起來。
“起名字了嗎?”我問於世。
“你還要養啊?”
我點頭,神色認真地同他玩笑道:“養大了,狐皮狐尾巴可以做漂亮衣服。”
於世嘶了一口,緊忙將白狐又搶了回去。
“你們這些女人,真是可怕。狐狐這麼可愛,你們卻惦記它皮毛和大尾巴。”
我反駁他:“反正丟到山上,被獵人捉去也是要扒皮賣給有錢人家,留給我不也一樣。”
於世沉臉,沒接茬。
我又問:“起名字了嗎?”
於世咧出一口白牙,爽朗道:“想了兩個,就叫......大白或者白雲,怎麼樣?”
我皺眉嫌棄。
“白白的一團,不如就叫糯團兒吧。”
於世勾唇譏笑道:“也沒比我的文雅哪兒去,還不如白雲好呢。”
他低頭摸著小家夥,“是不是,糯團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