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覃治此時已經從房產局回到房間。他已經辦好了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等相關證件。但他忽然意識到一個問題,那就是房子還需要裝修才能入住。別說一個月內裝修難以完成,就是裝修完了也不能馬上入住啊!
看來,一個月後,妹妹畢業回來,還沒有新房子給她住。到時讓她住賓館呢還是租房子住呢?或者讓她先找一家單位工作,住宿舍?
到時候再說吧!還是先搞定眼前這個案子。
收到萬青的短信,覃治立即打開自己的郵箱,將幾張照片下載下來,保存好。
瀏覽了一遍照片,覃治也沒有從拆遷協議的內容上發現破綻。對此,他並不意外。
覃治將拆遷協議幾張照片裡,有劉中遠簽名的那一張單獨拿出來,又找出早就準備好的,劉中遠上訪材料中的簽名照片,一起發給了楊念。
覃治將有劉中遠簽名的照片發給楊念,這樣做的目的,自然是讓楊念幫忙找筆跡鑒定中心做筆跡鑒定。這個事情他事先早已經與楊念溝通好。
覃治判斷,拆遷協議裡劉中遠的簽名是假的。既然劉中遠都不同意望江集團的賠償金額,怎麼會在拆遷協議上簽字呢!
但這種高仿的筆跡,覃治憑眼睛是看不出來的。即使能夠看出來,他說了也不算。必須得權威機構鑒定,得出的結論才有法律效力。
申請筆跡鑒定,萬青做為一個市級監察官,完全有資格做這種事。覃治自己也可以這麼做,但他為什麼要把這件事交給楊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