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各方還在進行輿論公關的時候,沈冉報警了,直接舉報了陳丹妮。
散播不實謠言,侵犯她人隱私權、名譽權,引起公眾事件造成他人損失,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警察很快找到了陳丹妮,她供認不諱。
還“不小心”撞入鏡頭前,“坦白”自己因為極度嫉妒同事的美貌和美滿婚姻,而惡意報複。
陳丹妮被拘留,那篇文很快被限製轉發。
加上各方發力。
夜間來勢洶洶的風暴,在黎明到來之前,被稍稍遏製住了。
至少關於顧延驍和顧氏集團的熱搜,被紛繁雜亂湧出來的新聞擠了下去。
京都酒店,眼底生出血絲的顧延驍,看著陳丹妮那個“坦白”視頻,嘴角扯出一抹譏笑。
“美滿婚姻?”
虧沈冉想得出來。
打電話給沈冉。
“你還挺大度的。”
沈冉當然明白他什麼意思。
昨晚電話裡,陳丹妮突然就哭了。
一直哀哀懇求:“對不起沈冉,我錯了,你幫幫我。”
沈冉知道她在怕什麼,昨晚那個焦灼的狀態,如果先被顧延驍找到她,他弄死她的心肯定是有的。
沈冉當然也氣得咬牙切齒。但她認識陳丹妮那麼多年,對她也有一定的了解。山村走出來的姑娘,埋頭苦乾、賣力打拚,三十歲才“初戀”,最後被渣男玩弄了一通隨手扔掉。
她怨恨可以理解。錯就錯在,她把怒火發泄到了沈冉身上。
沈冉暗暗“歎”了口氣,思量片刻,最後對她說:“我讓警察去找你吧。”
表麵上是舉報她,實則是把她從泥濘中拉了出來。
當然,做了錯事,就要承擔後果。
告訴顧延驍:“你讓集團法務部給她發律師函吧,應該她承受的就讓她受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