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讓我去,讓我替你做(1 / 2)

錯愛成婚 貝兒小仙女 2196 字 9個月前

這也是祝頌覺得棘手的地方,她在祝家還需要偽裝;而展承戈,以祝頌對他的了解,他絕不會允許自己這麼做。

“我會小心一點,儘量不讓他發現。”

“紙是包不住火的,你再怎麼小心也不可能。再說了,季明朗如果和通緝犯真的有什麼關係,他就絕不是好惹的人。你彆拿自己的安危不作數。”

見徐古不同意,祝頌急了:“那我怎麼辦,乾等著嗎?我等不下去?我討厭死這樣的狀態了,什麼都不能做,什麼都辦不到。”

徐古很快地回複她:“我去吧。”

祝頌怔了一下。

徐古接著說:“讓我替你去吧。你隻要一動,必然會引起注意,這對你不利。但我不一樣,沒有人會去注意到我。”

“可是……不行,季明朗這個人是什麼樣子的還不能確定,萬一他很壞呢?”

徐古不屑:“我會怕壞人?”

祝頌正在打字,還沒有發出去,徐古的下一句話又發過來了:“我去,不會比你去更危險。”

祝頌:“可是這畢竟是我自己的事情。”

為自己的事情承擔危險,是必然;可為彆人的事情承擔危險,那就大可不必。

“你這人就是太有心理負擔了,是你的父母沒錯,但李叔夫婦當年也一直對我不錯,我就不能為他們做點什麼嗎?”

徐古都這樣說了,祝頌如果再拒絕,就顯得有點不近人情了。她歎了一口氣,緩了半晌,才說:“哥,你不必對我這麼好。我已經不是……不是三年前那個李頌了。”

從前的自己,單純無憂;可是如今祝頌知道,是再也回不到以前了。雖然他的父母是被謝文軍殺死的,但三年前她在警察局曾無意聽到過,謝文軍那天晚上去他們家,並不算是偶然。雖然他們家的一部份錢財被搶走,做得像是入室搶劫。但實際上,有很多漏洞。

小偷之所以選擇半夜上門,多半就是為了“偷”;現場沒有打鬥激烈的痕跡,謝文軍如果隻求財,完全可以在拿了錢以後就走,可他不但拿了錢,還殺了人。

為什麼?隻能因為他原本的目的就是殺人。

李氏夫婦跟謝文軍從不相識,無怨無仇,為什麼要殺他們?自然是有人買凶殺人。

事情又剛好發生在她要進祝家門的前一天,祝頌敢肯定,對方本來要殺的一定是自己。隻是剛好,那天晚上自己沒有在家。

誰要殺她?

隻要想一想她死了誰受益,就能基本猜個大概。所以在祝頌心裡,一直就懷疑林悅。特彆是在知道了劉蕊的身世之後,她就更懷疑了。因為林悅原本手段就卑劣,心狠手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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