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歡看他寫字,他的字有他溫和的氣度有他清傲的風骨,他寫得很認真很累心,在鬨市裡他的獨然清雅也抹滅不了。
如果這個男人愛我的,那多好。
一綻沉沉的銀子丟在我的麵前,一道冷淡的聲音道:“給本公子寫二個字吧!”
我由那雪白得不染塵衣服看上他的臉,長得儀表英挺,兩道劍眉飛斜入雲,雙目光亮如星,高而飽滿的鼻下,緋色的薄唇輕輕勾起,昂藏七尺,氣質瀟灑又高貴,風乍起,吹得雪袖微翻帶暗香,以我的眼神來看,這個男人非富則貴和集市上的這些普通人是格格不入。
就是他看著莫離的眼神,是有些高傲和挑畔的,總之我也看不清楚,寒魄鋒利的眼神不容人正視,低頭看著那亮晃晃的銀子,有錢就拿銀子砸人嗎?
周圍的人皆因這一沉綻綻的銀子叫了出來,出手闊綽又長得貴氣逼人,仰望著他也在猜測著是不是哪家的少爺公子。
莫離微微地顫了一下,我看到他寫的落尾,那撇連墨都滑散了,瞪著那個男人我笑了,拿起一個銅板將那綻銀子一起扔他腳下,傲然地說:“賞你一個銅板,到彆處去炫耀。”
“寫沅沅二字,一個一兩銀子。”手優雅地從腰間再拿出一綻銀子丟到地上,那氣勢可是霸道又張揚。
莫離不出聲,我不悅地揚聲說:“你要砸場子到一邊去,你有錢讓人寫,我們也不是有奶就叫娘。”
滿場的人都笑了起來,他唇角也微揚著笑,犀利如箭的眼看我。看什麼看,比比誰眼大嗎?瞪瞪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