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沒有說話,常伶站在我身邊,輕聲地說了一句。
“嗯,等回去了我給你吹!”
我們一陣沉默。
我不太喜歡這種寂靜,雖然肚子有點難受,但我還是再次點了一根煙。悠悠吐出一口煙圈後,我詢問常伶:“你這兩年走了這麼多地方,有沒有認識什麼人?”
“有啊,好多人!有徒步前往拉薩的女人,有僅剩一隻腿也能騎車環中國旅行的殘疾運動員,我見過好多......”
常伶點點頭。
說實話,我挺羨慕她年輕的,因為我記得我當時去旅遊,路上幾乎沒什麼同行人。理想主義這個概念的興起好像還是近些年,那時候,很多人說我們這種人其實就是吃飽了沒事乾。
其實說得也對,我們國內不餓肚子才過了多少年呐?三十年?還是四十年!
我突然想起了以前我在內蒙遇到的狠人,一個背包,一個吉他,徒步旅行。那時候跟他聊天,聽他說他每到一個地方就去街頭賣唱,賺取前往下一個城市的路費。
記得當時我讓他給我唱了一首歌,如果沒有記錯,是一首南山南,那時候民謠還是小眾。
(對了,這個人不是馬頔啊,不要瞎猜!)
如今,我也不知道他現在怎麼樣了,以後雖然有過聯係,也終歸無聞。記得那時候他說立誌要成為中國最帥流浪者,嗯,那個人確實挺帥的。
當時加了扣扣,但如今,他的頭像也很久沒亮了。
“哥,你不留我嗎?”
在我思考的時候,常伶再次開口。
我一愣,不解地看著她。
“我馬上要前往西藏了哥,你就不能說兩句挽留我的話嘛?”
常伶一副不可救藥的神情,猶如看外星人一樣看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