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晨曦笑了一下:“其實隻是看著錢多而已,這二十萬裡你還要跟我平分,我們一人十萬,然後還要扣稅,扣完稅咱倆都差不多還有六七萬塊錢。”
嗯......去錄製個節目,彩排加錄製應該也就兩天的事,兩天能拿到六七萬塊錢,其實也不少了!
而且,丁蘭嚴格意義上來講甚至都不算是明星,她隻是最近上了熱搜,唱歌還不錯的網紅而已,都能有二十萬的酬勞,那些一二線明星去錄製個綜藝又是多少錢?
趙晨曦都不敢想啊。
沒事,以後她就敢想了。
總有一天丁蘭也會成為那樣的大明星,到時候她靠丁蘭一個人都能賺得錢包鼓鼓的。
丁蘭聽到趙晨曦算了一筆詳細的賬。
二十萬隻有六七萬會落到她的口袋裡。
丁蘭懵了一下,倒也還接受良好。
她跟趙晨曦的分成是簽約的時候就定好的,而且要是沒有趙晨曦給她這麼好的歌,她也不會有這麼大的名氣,更不會接到這個通告,趙晨曦的那一份她給得心甘情願,就是扣稅也太多了吧!
而且聽說以後賺錢更多的時候,扣稅也會更多,最高能到百分之四十五,扣得她肉疼。
不過,這些都是給國家發展用的,她倒也能接受。
“六七萬就六七萬吧,已經很好了,要知道去年的這個時候我兜裡連三百塊錢都掏不出來!”丁蘭是個知足常樂的人。
她相信以後她會賺多多的錢,以後她的生活能越來越好。
這一切都是簽約這家公司後才過上的好日子。
丁蘭真 覺得自己去年是撞了大運了,居然能夠被趙晨曦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