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裴之,他有女朋友啊。
他有。
許清歡雖然偶爾會耍點小機靈,但骨子裡不壞,她沒有犯過什麼原則性的錯誤,她還那麼年輕,她天真的對這個世界充滿憧憬。
可是我,我怎麼就和她的男朋友......
做了第三者才會做的事。
這個認知像刀劍劈在我心上,牽扯著四肢百骸都在痛,我再也遏製不住洶湧的情緒,捂著臉,蹲在路邊嚎啕大哭。
回公司已經接近下午。
剛上樓,陸堯就不知道從哪兒冒出來。
“薑瑜你做賊去了?一直聯係不上就算了,看看你這個眼睛,又黑又腫,像八百年沒睡過覺似的。”
我瞥了他一眼,“有屁就放。”
“你......早更啊?”
他察覺到我心情不好,沒再招惹我,隻是翻出手機給我看了一條新聞,“今天早上沈氏發了聲明,說並沒有員工挪用公款這個事,對於受到傷害的員工,他們也會按正常流程賠償。”
這也就是說,沈裴之已經讓人撤銷了起訴。
因為昨晚嗎?
我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
“怎麼?這也不開心嗎?”陸堯關掉手機,抬手在我臉上揉搓了兩下,“薑小瑜,發生什麼事了?告訴哥。”
他越這麼說,我鼻尖的酸澀越重,趕緊低眸掩蓋住即將掉下來的淚,強顏歡笑道:“開心啊,開心懵了,下班你跟我一起去醫院看我舅媽吧,聽到這個消息她應該能好好養病了。”
是啊,至少舅舅舅媽都沒事了。
丟的隻是我而已,這樣也兩兩相抵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