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
如果不是唐霜家,顧及幾分麵子。
我一定會成為所謂的上門女婿,儘管那樣,我可能省下房子錢。
隻是這樣一來。
我更加沒有地位可言。
一時間。
我迷茫了,我竟不知道,和唐霜分手是幸還是不幸。
整個人,如同一夜之間長大一般。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我收回內心的不平靜,露出歉意的目光看向胡芳。
“對不起,我會對這件事情負責。”
胡芳低頭沉默。
“這件事情,並不怪你。”
“我......隻要想快些找到這個人,然後......親手殺了他!”
胡芳的話,咬牙切齒。
我急忙勸她。
“這個人,一定要找到,但是違法的事情,你可千萬彆去做啊。”
我向胡芳保證,不管用什麼方法,都要找到這個人。
這人也太陰險了。
我問胡芳。
她的房間,都有誰可以自由出入,以及水是誰送來的,送過來時,有沒有異樣。
能神不知鬼不覺辦成這件事。
除了送水的時候動手腳,就是這人有本事,能趁胡芳不在自由出入。
在我看來,後者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儘管這是公司提供的員工公寓,負責管理的人肯定有鑰匙。
可是樓梯走廊都裝有監控。
至少。
沒人敢明目張膽。
胡芳一番回憶後,告訴我因為她是總部派下來,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酒店式公寓服務,送水工是進不來的。
房間裡的飲用水,都是統一由服務人員接到通知後,進來更換。
包括房間的打掃也一樣。
不存在胡芳沒在的時候,有人私自進入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