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隻要動下手指,在手機上麵,就能看。
但是我還是喜歡這種儀式感。
胡芳無奈。
“真受了不你們兩個。”
“果然是魚找魚,蝦找蝦,你抽控把陳力約出來。”
胡芳這時候做出決定。
他要跟我朋友,叫做陳力的人談談。
我這時候。
恢複了記憶,一切都回歸真實。
這會兒的我,才是真實的。
我叫劉 明,而我朋友叫陳力,我和他有一個共同目標,查出真相。
為了真相二字。
我們可以不顧一切。
因為我們兩個,都是極端的人,而沈風確實是我的病人。
我所經曆的事情。
都是我不斷剝繭抽絲,一步步接近真相的時候,把自己幻想成沈風。
因為不進入沈風的世界,我想我的確不知道,真相是什麼。
這是我的執著。
也許。
我是真的瘋了,因為正常人,誰又會試圖走近一個精神分裂患者的內心世界。
我不知道。
我這樣做是對是錯,也許除了查真相以外,我算是把自己豁出去了,想要進行一個瘋狂的實驗。
胡芳這時,靜靜地陪著我。
“你真的要將實驗進行下去?”
“我擔心你醒不過來。”
我要進行的實驗項目,聽起來不可思議,胡芳一直以來都是反對的,她是我的妻子。
當然不想我有事。
但是她是了解我這個人,我認定的事情,沒人可以改變。
我進行的課題,叫做夢境實驗。
按一些現有理論,一個人最高的時候,可以進入七重夢境時空。
但是這隻是一種理論。
據說。
一個普通人,最多可以進入三重夢境。
再往深層進入,可以永遠醒不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