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樁案子不難,隻是流程走起來麻煩,而且當事人不太配合,懷疑阮清歌的能力不足。
“沈律師,你這就有點不厚道了,怎麼能叫這種初出茅廬的新人給我打官司呢?”
“你難道不知道這場官司對我的重要性嗎?我是一定要爭取到兒子的撫養權的!”
中年男人氣憤地跑來律所譴責沈毅,言辭間對阮清歌抱有很深的成見,根本不相信她能打贏官司。
“請您先冷靜一點。”沈毅皺眉道,“這件事我們事先已經溝通過,當時您也同意將由阮清歌作為您的代理律師。”
中年男人卡了膛,訕訕不語,眼神也變得閃躲起來。
沈毅微微挑眉,和一旁的阮清歌對視一眼,二人若有所思。
看來這事還另有隱情。
“我不能突然改主意嗎?之前是被你們忽悠,我才信了這個邪,現在我後悔了!總之,我要換人!”
對方的意願很強烈,沈毅也無可奈何,隻好答應他換人的要求。
等終於把人送走,沈毅輕咳一聲,對阮清歌帶了點歉意,“不好意思,我們隻能順著客戶的心意,回頭我再另外給你安排。”
“沒關係。”
阮清歌搖搖頭,一樁案子罷了,這樁不成還有彆的,她倒是沒放心上。
唯一讓她在意的是那個當事人的態度,在問及他為什麼忽然改口換人的時候,言辭閃爍,表現得非常心虛,似乎有所隱瞞。
她不知道的是,今天的事還隻是一個開始。
隨後一周內,原本該她接手的案子,當事人一個接一個地出問題,各種千奇百怪的借口都有,都不想讓阮清歌替他們打官司。
一次兩次可以說是巧合,接連發生這種事,單用“巧合”兩個字揭過,那就是在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