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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好像華夏曆史上,漢代的確是女子十三四歲,就可以嫁人的。

而且,關於婚嫁年齡的限製,在民間幾乎沒有人執行。

大家都看著來,覺得女兒大了,就嫁出去。十二三歲嫁人的,都有。

上官季夫又說道:“民間還有小丫鬟,童養媳,七八歲就去了婆家。為了這種事情而抗旨,也不值得啊。再說了,民間的婚嫁,官府幾乎不管。多大結婚,還不是看每一家的情況?富人家,就把女兒多養兩年,窮人家賣兒賣女,誰能管得了?”

“行了,我執行。”

葉坤一聲歎息。

平野縣是葉坤的地盤,具體執行不執行,也看葉坤的。

上官季夫點點頭,又道:“還有,農稅加一成,原來十稅四,現在十稅五。”

葉坤大笑:“老百姓都快要餓死了,田地也荒廢了,十稅十都沒用。”

現在還想著收稅,老百姓不搶你的糧食,你就謝天謝地吧!

上官季夫也笑:“反正是朝廷的旨意,還是要通知一下的。”

“我一定會通知。”

葉坤點頭,心裡卻大罵,我通知你大爺!

上官季夫又一擊掌,外麵來了五個很漂亮的男子。

葉坤皺眉:“四哥,你還有男寵啊?”

“什麼男寵,他們是宦官,我父親以前蓄養的。”

上官季夫翻白眼:“我看你府上女眷較多,挑了幾個宦官,送給你府上留用。”

葉坤一呆:“不是皇帝才有資格使用太監嗎?你父親以前蓄養太監,莫非想造反?”

“胡說八道。”上官季夫被氣笑了,解釋道:

“按理說,隻有皇上才能使用宦官,可是後來,朝廷也會把宦官,獎勵給封疆大吏和各州郡府。久而久之,就有了不成文的風俗,各州郡府,也會蓄養宦官。比如荊州太守魏定山,府上至少有一百個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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