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昭說道:“寡婦婚嫁自由,沒有失節不貞之罪,但是也要有媒有聘,否則便是苟合,傷風敗俗。而且張女的丈夫死了才幾個月,張女還在守孝之中。從這一點來說,王大虎要趕走張女,也有道理。”
葉坤笑道:“那也好辦,把張女許配給那個無賴就是。張女的子女和財產,可以帶去無賴家裡,但是房產和地產,留給婆家大伯哥。他大伯哥願意撫養子侄也可以,財產分配上麵,再傾斜一點。”
清官難斷家務事,民間訴訟很難搞。
葉坤也隻能和稀泥,兩邊壓著點。
馬昭歎氣:“可是那個無賴不答應啊,他承認有奸,卻不願意娶張女!”
“這個王八蛋,給我抓起來,打!”
葉坤不由得惱怒,拍案而起:“他敗壞寡婦名節,就要負責任,誰叫他偷吃的?”
馬昭說道:“我認為,應該支持王大虎的控訴,趕走張女,以儆效尤。”
葉坤皺眉:“有律法支持嗎?”
“有。”馬昭點點頭,說道:
“王二虎戰死,我們給了撫恤金,免除了張女全家的田畝稅。撫恤金當中,包含了張女今後的養身費。張女憑著撫恤金,已經夠吃飯了,卻又去私通鄰裡無賴,在守孝期間做下苟且之事,實在不應該。”
葉坤搖搖頭:“可是我記得,戰死兵卒的撫恤金當中,沒有明確份額是給妻子的。”
“沒有明確份額,但是實實在在的錢,給了張女啊!”
“那也不行,王二虎是戰死的,他的遺孀被趕出去,恐怕會讓我們的兵卒寒心......”葉坤想了想,說道:
“明日將訴訟雙方,還有那個無賴,全部帶來大堂,我親自審理。”
馬昭欲言又止,抱拳告辭。
葉坤回去休息,和薑有容說起這個案子,詢問她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