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一小會兒,向暖貼在他胸前,睜眼看著遠處的高樓林立,感歎似的說道:“我今天在街上碰到向晴了。”
怪不得情緒不對。“她為難你了?”
“她跟龐煜陽的新歡就跟兩隻鬥雞似的當街打了起來。她向來心高氣傲,在我麵前尤其如此。大概是覺得這麼丟臉的一麵恰好被我看了去,所以氣憤難平,說了幾句難聽的話。”
“難過?”牧野撩起她的長發,當玩具似的捏在指尖上把玩。
向暖搖搖頭,輕輕地吐出一口氣。“難過倒不至於,隻是有些感慨。以前向晴自詡美貌和聰明,總喜歡將男人玩弄於股掌之間。誰知道天天玩鷹的人有一天也被鷹啄了眼,竟然墮落到為爭男人跟彆的女人當街打鬥。”
“哼,想榮華富貴想瘋了。”
可不是麼?
古往今來,多少人為這東西執迷不悔,鋌而走險,甚至不惜灰飛煙滅。
像向晴這樣心高氣傲又長得花容月貌的女人,又怎麼會甘於嫁個普通的男人一輩子平平無奇地過?就算沒有龐煜陽,也會是彆人。終歸她想要的幸福,從一開始就寄托在男人的身上,她隻有這麼一條路可走。
可就像書裡說的,將希望寄托於彆人身上是很愚蠢的行為。憑著一張臉一副好身材,縱然真的能攀上高枝,也不見得能一輩子穩坐釣魚台。因為再傾國傾城的美人都有人老珠黃的一天,等她容顏憔悴,那個本就貪戀色相的男人怎麼可能不移情彆戀?
“是啊。龐煜陽那個新歡也不是個省油的燈,兩個人還不知道怎麼你死我活呢。不過,這不是我該操心的。”
“就是。有那個閒工夫,還不如好好伺候你男人。”
向暖笑了笑,手指往他胸口一戳。“我這些日子伺候得還少嗎?”
簡直恨不得把他當祖宗供著,隻求他早日康複。
“還不夠。”他捏住她的手指,往嘴裡一送。
向暖想屈起手指頭躲開,卻還是比不上他的迅捷過人。指尖被濕熱的口腔包裹,還被牙齒不輕不重地啃咬,一股勢不可擋的酥麻就這麼四竄開來,跟泥鰍似的滑不溜秋,擋不住也抓不住。
“你彆鬨了。”向暖酥麻得身子發軟,卻又不想跟著他胡鬨。“既然有時間,咱們回大院去看看果果吧?你馬上又要回軍營了,這幾天就多花點時間陪她,否則等下次回來她又該不認你了。”
其實就算牧野這會兒把果果伺候得跟祖宗似的,一年半載之後她也一樣將牧野忘得一乾二淨。一個兩歲多的小娃娃,還能指望她僅靠一點記憶來長久地記住一個人嗎?
牧野沒吱聲,心裡想的是:等他一年半載之後回來,他跟向暖之間剛培養出來的契合估計也會消弭得七七八八了。時間和距離都是極為可怕的東西,再深刻的情分和記憶都躲不過它的毒手。
向暖見他定定地看著自己不說話,臉色晦暗不明,頓時就緊張起來。“怎麼了?我說錯話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