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沒把趙明珠的事件挑明,但眾人都從她這番話裡知道她是對趙明珠有所了解的。
這話也是反駁了吳家明剛才的話,婚姻感情之中,哪有那麼多先來後到的?
難道就因為趙明珠先嫁給了張長遠,所以不管她現在在哪裡,都要把妻子這個位置給她讓著嗎?
哪有這個道理,那是連國家都不允許的。
他們兩個可是已經扯了離婚證了!
也是在這一天,眾人知道沈念念這個從城裡來的,看起來嬌滴滴的大小姐,其實脾氣大著呢,主意也正。
有想鬨事的,估計就得掂量掂量了。
婚禮就這麼過去了,不像現代那樣有繁瑣的情節和誓詞,沈念念覺得,隻要兩個人的心在一起,他們的未來就是有指望的。
所以她不在乎形式上的那麼多。
把東西都幫忙收拾完之後,楊芝將沈念念叫到了一旁,從口袋裡拿出三百塊錢來給她。
沈念念趕忙推過去,“媽你這是做什麼?”
楊芝又推回來,“孩子,爸媽虧欠了你那麼多年,好不容易認回來了,就要結婚了,爸媽心裡過意不去,這是給你傍身用的。”
“我不要!”沈念念哭笑不得,“媽你忘了你們把彩禮都給我了,那麼多錢我還要這個乾嘛。”
楊芝往屋子裡看了一眼,小聲道:“這不一樣!彩禮錢長遠知道你拿回來了,可這三百他不知道,你拿著,花起來能自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