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介意現在跟我談談聘禮嗎?”
沈長歌:“哥?”
“熬夜對肚子裡的寶寶不好,小歌你回房洗漱睡覺。”
宗政越也說:“長歌,你回房休息,明天還要早起。”
“不要!”
她想都沒想就拒絕了。
為了不影響妹妹休息,沈延卿速戰速決提出聘禮的要求:“聽小歌說你還沒有買房?”
“沒有。”宗政越否認。
鳳棲豪墅是自建的。
沈延卿聽得腦袋突突地發疼,這男人都快三十歲了,還沒有一套自己的房子!
“我不希望你們結婚之後,你還住在小歌的房子裡。”他繼續說道:“在京城市區全款買一套不低於130平米的房子,寫我家小歌一個人的名字,作為她的婚前財產;車子的話,我不要求。生育保障金,你也可以理解為聘金,一百萬,直接打她卡了,你可以放心,這筆錢我跟我母親一分錢都不會碰。我妹生了寶寶後,要去好的月子中心坐月子,這筆錢你願意掏就掏,舍不得,我妹就拿那筆彩禮來墊付。”
“有意見嗎?”
“有。”
宗政越覺得他提的這些條件,完全不及他預想中的九牛一毛。
“你!”沈延卿氣得“砰”地一掌拍在茶桌上:“宗政越立刻給我滾出去!以後我家小歌肚子裡的孩子,和你半毛錢關係都沒有。”
宗政越對他的怒火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淡定優雅地說:“小歌喜歡彆墅,我會全款買一套彆墅寫在她的名下;至於聘金,我會跟家人商量,金額絕不會低於你所提的一百萬。”
根據妹妹之前所說的,沈延卿認為他的獨立經濟並不在他家小歌之上。
對於宗政越這番話,他就聽聽,並未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