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炒之後,又燜了大約二十分鐘,廚師才宣布可以吃了。
宗政越夾了一個兔腿放到她碗裡。
“你是怎麼發現這家餐館的?”沈長歌問他。
這家餐館並不好找,所在位置不是繁華地段,前麵有不少商鋪或酒店擋著,要七拐八彎之後才到。
價格不算貴,兩個人吃一頓,大概三四百塊左右。
對於這個男人來說,非常平價了。
“何年。”某人惜字如金道。
不是他發現的。
何年之前帶他來過一次,他覺得味道還不錯,今天便帶她來了。
“挺好吃的,下回帶咱媽還有我哥來吃吃看,他們應該會喜歡。”
沈長歌以前沒吃過用柴火炒的菜,從懂事起,家裡已經在用煤氣煮東西,不允許用柴火了。
現在吃到,她發現鐵鍋柴火炒的菜,跟煤氣或者電磁爐炒的,味道還是挺明顯的。
而且廚師在炒菜的時候,就放基本炒菜所需的油鹽和醬油、提鮮的糖,以及去腥的料酒,沒有放味精雞精之類的調味了。
放了點兒辣椒,特彆開胃。
“要不要把媽和爸也叫上?”沈長歌問。
她和他領證結婚到現在,她家人還沒和他父母吃過一頓飯呢。
主要是因為她婆婆看不上她,以及他們沈家;所以,她婆婆拒絕兩家坐在一起吃個飯什麼的。
宗政越頷首:“可以。”
“到時候你能控製得住場麵嗎?”沈長歌笑問。
“我媽在外還是比較要麵子的,不會做出太出格的舉動來。”
頂多在家裡鬨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