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處。
一輛房車停放在這裡,車門忽然間被拉開,正坐在裡麵喝著紅酒的男人立刻去拿櫃子上的手槍。
“是我。”
一個人走了進來,摘掉頭套,露出來一張俏麗的臉。
男人笑了,“是你啊,怎麼樣,那個出賣咱們的人做掉了嗎?”
女人點點頭,關上房車門,“他已經被炸死了,我還跟秦楓交手了。”
“你受傷沒?”
“沒有,他本來要抓住我的,被我用掌心雷給打跑了。”女人忽然又皺眉道,“我不是很懂這樣做的意義在哪裡,要殺秦楓的話就應該直接殺,為什麼要先毀了林老爺子的墓?”
男人就笑眯眯的對她說,“你跟我都是才剛剛加入福音社的人,投名狀總是需要的吧?不然的話,社長又怎麼可能會重用我們呢?”
“炸毀林老爺子的墓,就是你我的投名狀?”
“對,雖然說那個墓已經沒啥用了,但是這至少表明了我們的決心,我們還可以借此跟社長說秦楓很難對付,讓他派冥魂王來幫助我們,到時候,不就能成功殺掉秦楓了嗎?”
“要是秦楓是那麼好殺掉的話,冥魂王早都成功了。”女人冷笑一下,“再說了,我跟你不同,我是帶著功勞加入福音社的,我不需要什麼投名狀。”
男人就不屑的說,“那你為什麼還要跟我合作?”
“是我自願的嗎?”女人翻個白眼,“要不是社長有命令的話,我才懶得跟你這種隻會玩陰謀詭計的廢物合作。”
“姓溫的!”男人牙齒咬的嘎嘣響,“玩陰謀詭計又怎麼了?這至少證明老子很聰明,而且你以為你算什麼好貨啊,你背叛了你原本所擁有的一切,就這樣還沒有得到社長的完全信任,你才是最愚蠢的那一個,愚蠢的廢物!”
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