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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這麼想著,我卻沒立即下決定,而是打開了手機的記事本。

我有做筆記的習慣,從小養成的,自從有了手機後,就總在手機上記錄下。

比如,我第一次見秦夢瑤時的怦然心動,一見鐘情。

比如,我背著中暑的秦夢瑤去醫務室,我籃球投了三分剛好被秦夢瑤看到,我發現了秦夢瑤不喜歡吃香菜......

各種有關秦夢瑤的瑣碎事兒,都被我記錄了下來。

失去記憶的那十年,我好像也一直在圍著秦夢瑤轉。

最新一條的記事兒,是秦夢瑤和周誌宇去海邊玩,我不高興,和她說頭疼想讓她回來看看我,她沒回來。

往上一條,是我做了秦夢瑤喜歡喝的雞湯,帶去公司,卻看到她和周誌宇在說笑,周誌宇的鹹豬手都攬住了她的腰,我生氣懟人,她卻維護周誌宇。

再往上一條,是我生日,好不容易用一款新開發的軟件,換來秦夢瑤同意陪我一起吃飯,中途卻被周誌宇截胡了,他還發朋友圈暗諷我!

......

我隻看了十條,十條記事兒,全部是和秦夢瑤有關的,她不是在讓我傷心,就是在讓我傷心的路上。

而秦夢瑤會和我鬨離婚,居然是因為我和周誌宇動了拳腳,讓他離秦夢瑤遠點,秦夢瑤氣得當麵說我惡心,厭惡我,決絕的要和我離婚!

我為了不離婚,居然向周誌宇道歉認錯?!

還說什麼隻要秦夢瑤彆不要我,我願意乖乖當個替身???

我覺得好魔幻,我不是忍氣吞聲的性子,沒有愛的婚姻,秦夢瑤還公然偏向第三者,那我應該早就離婚了才是,怎麼會一直忍著?

就因為我愛秦夢瑤,離不開她,她是我活下去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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