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跟我們說,這種案子最怕找不到直接證據。”
“那位小尤同誌真厲害,一下子就把藏了好幾個月的雜誌編輯找到了。”
具體過程韓佩菊也不清楚,隻知道那人同意出庭作證了。
陸離離滿頭黑線,韓佩菊卻在樂嗬。
在她一個京城世家的貴婦眼裡,哪有啥凶神惡煞的人。
唐麗萍能買通雜誌社的編輯,乾這種侵犯知識產權的事。
不就說明,那編輯是見錢眼開的人嗎?
那位小尤同誌,多半也是用錢收買了他。
找機會應該讓小燼把錢還給他,不能讓小同誌出力又出錢的。
可陸離離心裡七上八下。
尤浩抓人追蹤的能耐有多強,她也算見識到了。
唐麗萍敢這麼乾,必然給足了錢讓那編輯躲著。
可從她決定要起訴開始,也就過了幾天,尤浩竟然就把人找到,還說通了?
是不是“說”通的也存疑,等見麵了再問吧。
“嫂子,別緊張,見的人是律師,跟法院的法官不一樣。”
李崢還怕她緊張,殊不知陸離離前世打過多少官司。
做銷售的嘛,碰上幾個李鬼也是常事。
剛入行時被騙得底兒朝天,丟客戶丟本金。
可哭啊鬨啊有啥用?還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雖說八十年代的法律係統不夠完善,但她也要做出嘗試。
至少體會下這時代的訴訟流程,感知下法院的處理方式。
“離離,那家律所旁邊,有家特別好吃的下午茶。”
韓佩菊很自得地說。
“要不是這樣,我還不選這家律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