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村長笑嗬嗬地遞給桃喜一個黃紙信封:
“這是孫家交給公安所賠償你的錢,讓我給帶回來了!”
信封裡鼓鼓囊囊的,封口處還蓋著公安所的章。
桃喜打開後,見裡麵全都是裝的錢。
村長解釋:
“孫家把偷搶東西的事,全都推給了孫貴、白風還有劉菊花三人身上。”
“他們死咬著說沒錢,公安所好不容易才讓他們掏出二百塊錢。”
孫家所有人都參與了偷搶這事,並且他們這些年拿了桃喜價值上千塊的東西。
現在卻隻用兩百塊,和三人頂罪,就想把事情了結?
桃喜笑了笑。
孫家人真是想得美!
打開信封,她從裡麵掏出三十塊錢遞給村長。
“錢不多,村長你別嫌棄,這算是我喝喜酒隨禮。”
三十塊錢,在幾十年後也就是一杯奶茶錢。
可在70年代,都夠普通壯勞力風雨無阻地乾一個月。
桃喜隨的這個禮可不輕。
家裡辦婚事正缺錢,村長也沒推辭,將錢收下:“真是個懂事的孩子。”
他的誇獎桃喜並沒放在心上。
之所以給村長這麼多錢,她是有事需要村長幫忙。
趁著村長高興,桃喜將自己把房子,借給先前在醫院救的那孩子一家的事,說了出來。
村長聽到桃喜把房子借給外村人住,有些擔憂。
“你年紀小,不知道人心險惡,你把房子借給他們,萬一之後賴著不走怎麼辦?”
村長的擔憂不無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