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倆在我這兒鬨夠了沒有?”
錢鈴媽和錢柱聽到桃喜出聲,這才想起來他們是在桃喜的家裡。
“我這就把人帶走,不給你添麻煩。”錢柱越過李婆婆,彎下腰去抓錢鈴的腿。
桃喜兩步上前,踢開錢柱伸向錢鈴的手。
“你們今天私自闖到我家,這叫私闖民宅。”
“另外你們不顧錢鈴的意願,想把人綁回去,這也是犯法的。”
錢玲媽捂著脖子上的傷口,氣得不行。
她知道不過桃喜,隻能狠狠地瞪著錢鈴:
“什麼犯法不犯法的,這賠錢貨是從我肚子裡爬出來的,我生的,我讓她乾什麼就乾什麼,別人管不著!”
“以前她聽話得很,自從你出現,就把我女兒給帶壞了,我還要去告你呢!”
錢鈴的媽很會胡攪蠻纏,可惜對桃喜沒用。
這個無知愚蠢的女人,在社會和家庭裡什麼也不是。
她在自己孩子麵前,卻有絕對的主導權。
錢鈴媽不遺餘力地想要將錢鈴毀掉,去討好自己的丈夫,吸女兒的血去供養兒子。
她自己最終能得到什麼呢?
桃喜為錢鈴媽的做法感到悲哀。
“你如果覺得我把你女兒教壞了,你就去告我好了!”
“反正你今天不可能把錢鈴從我這兒帶走。”
聽到桃喜的話,反應最大的是錢鈴。
當初桃喜讓錢鈴搬過來的時候,就已經明確的告訴了她。
家裡的爛事兒需要錢鈴自己解決,桃喜隻給她提供吃住。
正是因為有了先前的約定,錢玲從才沒有向桃喜和李婆婆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