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忘了還有和傅意歡接觸的雲晏呢。
雲晏:“傅意歡說了謝見微以前的事。皇兄,你能想到嗎?那太子妃竟是個二手貨?是個嫁過人的......”
......
幾日後,由於傅平野把此事上報給了皇帝,吏部和禮部的人隔三差五就造訪雲宸,詢問考慮得如何。
吏部甚至已經起草了合約,隻等簽訂落實,每個官員都對南夏的周到讚不絕口,雖是好話,卻無異於把他們架在火上烤。
到第五天的時候,雲宸實在扛不住壓力,同意了這樁事。
不過他有個條件,希望北越提前履行合約,現在就把給南夏的銀子交出來,讓他們的人送回南夏。
可這條件被當堂拒絕了,給出的理由也很充分。
沒有北越的人督查,不能確保合約完全履行,雙方僵持了半月,雲宸還是簽了。
因為這份合約,南夏損失了近二十萬兩,可一丁點的便宜都沒占到。
下發的東西因為數量太大,南夏的人手不夠,所以必須北越的官員從旁協助。
人多嘴雜,北越的百姓也都知道了,提出和南夏簽協議造福百姓的,是太子妃和太子,而南夏猶豫了半個月才落實。
這差距一對比,南夏瞬間成了陪襯,等於掏錢卻成了背景,雲晏氣的把自己關了好幾天。
這晚,雲宸端了碗麵來看雲晏,他倒是鎮定,“餓死了銀子也拿不回來了,不如好好振作,想法子扳回一城。”
雲晏上前拿起筷子吃麵,含含糊糊地罵道:“娘的,自從來了北越就沒一點好事!胡家人還沒抓到?我還給了他們那麼多銀子,若是脫手我豈不是又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