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我教是吧,那你解釋解釋,為什麼不處理屍體,而是選擇用水泥封起來留在自己家?”
陳斌抬著頭,鼻孔朝天,不屑的說道:“你問問於隊,是分屍容易被發現還是封起來容易被發現?這都是經驗。”
於海豐沉聲說道:“陳斌,交代你的問題,不要講其他的。”
陳斌雖然態度很差,不過倒讓葉麟忍不住思索了一番。
貌似也有點道理,曆來犯罪殺人不難處理屍體才是最難的。
不管把屍體分成幾塊,總還是要涉及到拋屍,人的屍體有一種特有的味道,加上夠大,所以很難真正做到銷聲匿跡。
一般罪犯拋屍之後,就算是拋到山上也很容易被發現。
可能反而是陳斌這樣的,封在水泥裡倒是沒那麼容易找到。
要不是葉麟在衣櫃裡找到了一片指甲,估計他也不會這麼堅信陳斌的房子裡有線索。
所以嚴格意義上來說,陳斌說的也沒錯。
對於這種老油條,於海豐和葉麟也沒什麼好辦法,他們會的手段人家陳斌都門清,所以審訊了一夜也沒什麼收獲。
陳斌就咬死就是他因色起意。
至於霍春利跳樓自殺的案子,是陳斌在當副所長期間的,他隻承認當時情況比較複雜,現場找不到證據就定了個自殺。
頂多算是失職,算下來犯罪都不算。
等葉麟他們審完的已經是大早上9點了,沒什麼新的證據之前,也隻能是先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