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麟回去之後,把所有資料再度拿了過來,仔細看了起來。
如果不是埋在廠區裡了,那屍骨會去哪裡了。
自己說的那些地點,到底有沒有可能是埋屍地點。
這邊葉麟在看資料,關於葉麟說的那幾個點徐隊已經陸續把信息返回來了。
那個籃球健身公園,在案發的時候已經澆築完水泥了,當時警察也走訪過,在卷宗裡都有記錄。
剩下的幾個地方,更是早在案發前已經造好了,壓根沒有可能進行埋屍。
所有的可能都被排除了,那屍骨去哪了?
葉麟隻能一切從頭開始。
既然凶手就在這22個人男人中,那就從這22人開始調查吧。
葉麟打開卷宗,一個個的把名字寫了上去。
然後一個個的比對口供,核實口供的真實性,確定不在場證據,一個個排除,雖然比較費時間,但是怎麼也跑不了,除非那個凶手隻是剛好戴了人家廠裡的帽子而已。
每寫一個名字,葉麟就會仔細把不在場證明標上。
有的是一起喝酒了,有的是去哪裡打牌了,這些當時警察核實了一部分,但是因為時間緊,所以真真假假的並不清楚。
葉麟一個個都寫了上去,寫到最後的時候他發現了一個問題。
所有人的錄口供時間都是案發第三天,也就是發現屍骨的第二天,隻有最後兩個人的口供時間是在案發第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