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雲滄點點頭:“自然是有的,而且還對你,對侯府的名聲,會是一次重大的打擊。”
“對方就是考慮到咱們隻怕顧及這一點,所以不會選擇如此魚死網破。”
經他這麼一提醒,裴雲愷也反應過來了。
雖說蔡嬤嬤是個家生子,生死是掌控在主家的手中,但這種事兒是自古以來約定俗成的東西,沒法子擺在台麵上來。
甚至大晏的律法裡,對於動用死刑,私自處罰家奴,都有嚴格的規範。
除非家奴犯了罪過,嚴重到觸犯了律法的規定範圍,才能私自要了對方的性命。
但其實,但凡大戶人家的家生子,命都是捏在主家手裡的,加上一家人的吃穿生死,都仰仗主家,自然也不敢有什麼異議。
比如蔡嬤嬤一家,她的兒子孫子,一出生就是江家的家奴,入了賤籍,簽下了賣身契。
後來跟隨江夫人到了裴家,自然也便是裴家的家奴了。
他們一家的賣身契,就都在江夫人的手裡,除非有一日江夫人開恩,去衙門消掉了他們的賤籍,撕掉了賣身契,他們才能獲得自由,成為良籍。
也是因為把家奴視作了自己的所有物,可以呼來喝去,長久之後便也沒把他們當一回事,命自然也是了。
但這些都是私底下的潛規則,是不能擺到台麵上來的,所以江朝年一夥人擄走了蔡嬤嬤的親眷,以他們的命要挾侯府,又宣揚開來。
侯府就算不為了自己的顏麵,也要考慮一下,一旦不管蔡嬤嬤一家的死活,會不會被京都老百姓的唾沫星子淹死。
更彆說裴雲愷本就糟糕的名聲,因為風頭過去的緣故,剛剛才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