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兩人吵架了,她就跑回了娘家,自己也沒著急去接,結果就不回去了,一句話不吭來了京城。
前兩天聽說她還回家借錢了,說是在京城找到了工作,他這一聽,心裡才開始著急,趕忙帶著老娘上來找人。
“離婚?你倆結婚證都沒領,你說離婚就離婚?既然嫁到我們家,那死也是我們家的人,趕緊走,少在這裡丟人現眼。”
說著,扯著李如花的頭發就要走。
吳佩蘭他們這才知道,李如花說的離婚指不定是怎麼回事呢,離沒離還是兩說。
這老太婆說的她覬覦自己兒子?她卻是不敢苟同,兒子都結婚了,這種事情怎麼可能?李如花這麼大的人了,咋能乾出這種事?
想到這些心裡還是有些不高興,這話若是傳出去讓旁人聽到,總歸是不合適。
“這位大嬸,有些話還是不能亂說的,我家兒子媳婦兒都有了,孩子有三個,你說這些要是讓外人聽到了,大家怎麼想?”
這事兒她本來是不想插手,跟他們家也沒關係,但這老太婆要是牽扯她兒子,那不行。
那老太婆一聽,倒也知道霍家是惹不起的,趕忙換了一副嘴臉。
“這位同誌,我沒說是你家兒子有問題,我說的是我這個兒媳婦,你們是不知道她有多不要臉,自己沒啥本事,老是想過有錢人的日子,你們收留她那可是犯了傻,這可不是什麼好人。”
吳佩蘭眉頭皺得太深了,心想再這麼吵下去,周圍鄰居都要跑過來看熱鬨,乾脆就不說話了,想著他們趕緊把人領走。
“你們家的事我們也不清楚,但不管怎麼著,有話好好說,不要傷了和氣。”
場麵話自然是要說兩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