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風說道。
“誰能證明?”
“我們彼此互相可以證明啊,我們的基本上都是兩人一間。”
“你們都是同夥,互相串供,證詞豈能作數啊?”
聞言,韓風笑了,說道,
“敢問縣令大人,你每天睡覺的時候,都要有一個證人在旁邊盯着嗎?”
“唉,你這什麼態度,是你問我還是我問你啊?”
縣令滿臉不高興,接著說道,
“昨天晚上,你們這怡紅樓里搶人,被怡紅樓里阻攔,打了其中一人,而後你們拿一百五十兩白銀,把這個叫小鶴的女子贖身,然後一起回了同福客棧,對不對?”
“沒錯啊,贖身不犯法吧?反倒是那些打人的人,縣令大人是不是應該抓起來?他們有什麼權利打人?”
“閉嘴,別打岔。然後,你們心懷怨恨,為了報復,半夜到怡紅樓,殺了小廝一人,老鴇一人,護院四十二人,對不對?”
韓風掏了掏耳朵,說道,
“我沒聽錯吧,按照縣令大人這個邏輯,是我們七八個人,四個男人四個女子,殺了四十四個人?
我們是敬奉神仙,又不是真的神仙。
我們要有這個本事,去當將軍不好嗎?”
“你少在這裡跟我胡攪蠻纏,來人啊,帶證人!”
門外,走進來了幾個人,立刻下跪行禮。
邢捕頭站了出來,冷聲說道,
“今日一早,我們便調查了你們的行動軌跡,這兩天,你們分別在他們這幾家買了衣服,對不對?”
“對,沒錯,買衣服犯法嗎?”
“買衣服不犯法,可我們搜查你們房間的時候,卻沒有發現那些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