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今天她聽到,恐怕到她死,這件事都會算在宋洛頭上。

突然,宋冬冬想到一件事。

在狗被喂死的那件事之前,應該也就是兩個月之前,她整理了一個周的文件不見了。

那份文件,對她來說非常重要。

因為第二天就要開庭,那些文件資料,都是她花了很大工夫才找到的一些對委托人有利的,如果沒有那些,便沒了證據,開庭之後她肯定會輸的。

那可是她在入行以來,第一次自己負責的案子。

當時她簡直要急瘋了,那些資料證據,沒了就真的沒了,根本就沒有第二份。

她備受打擊,徹底沒了鬥誌,當天晚上在家裡喝了很多酒,醉倒在了桌子上。

可是當她第二天起來的時候,卻發現那份文件,竟然就放在她的床頭櫃上。

她欣喜若狂,當天順利打贏了那場官司。

從法院出來的時候,她才從她競爭對手,也就是告她委托人一方的律師口中得知,原來那份資料,是競爭對手用了手段偷走的。

“既然偷走了,為什麼又還回來了?”宋冬冬當時又驚訝又疑惑。

對方並沒多說什麼,隻是說了一句:“你弟弟簡直就是個瘋子。”

說完競爭對手就滿臉忌憚的走了。

宋冬冬第一時間回了家,問宋弘澤是不是他把那份資料幫她找回來的,當時宋弘澤還承認了。

之後的一段時間,她很少見到宋洛。

直到有一次她休息,宋洛回來,她看到宋洛臉上還有一些傷,雖然那些傷痕已經很淡了,但掛在臉上仍舊比較顯眼。

宋弘澤既然騙了她,那條狗的事情,關於那份證據,宋弘澤是不是也騙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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