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韓家人不出一個小時就湊夠了八百元,可見老韓家的多麼寶貝韓小龍。
“大嫂,錢都給你了,你是不是該告訴公安把我弟弟放出來。我是不是也沒事兒了?”韓小梅問的小心翼翼。
敢放火燒家,說明韓小梅和肖婆子心腸一樣歹毒。
法律是很有力的武器。
但是對待這些人,用法律的手段可太便宜他們了。
沈妮想,肖婆子現在一毛錢都沒了,這對她來說不比坐牢好受,再有村裡長舌婦們的嚼舌根刺激刺激,這小日子過得肯定熱鬨。
還是放在外邊好。
就彆去給國家添麻煩了。
至於韓小梅,她不是不想去坐牢嗎?那就不去,肖家挺好的。
韓小梅每天麵對“疼愛”她的肖婆子,“恩愛”的丈夫,該有多“幸福”啊!
要是把她關起來,那她兩耳不聞窗外事,也太安穩了。
沈妮決定“放”過她。
“你弟弟是沒事了,但是那個小夥子是行凶者,該承擔的責任他逃不掉。”
那小夥子應該是韓小龍的好哥們兒,要是把韓小龍放出來,那個小夥子還繼續關著,三五年後,小夥子出來,韓小龍的好日子也到頭了。
讓人受到應有的懲罰,可不隻有法律這條路。
有些時候,人心比法律更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