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2 / 2)

主要是為了防止惡意收購、保障創始人或管理團隊掌握公司控製權。

簡單點,那就是林浩就是要徹底掌控整個拚夕夕,不讓外人來插手,投資可以,但話語權必須在我手上。

為了做到這個地步,雙重股權還不保險。

林浩還特意去成立了一家投資公司,隻是個套殼公司,並且在公司最先元老裡麵挑選了一個人出來擔任法人代表。

而後林浩將全部股權轉移到了這家投資公司,讓投資公司來控製整個拚夕夕。

這樣做的好處也很簡單。

那就是可以避免融資後的股權分配,權利劃分。

同時也可以防止自身權勢被分化出去。

當然就算拚夕夕後麵出事了,林浩也沒有任何的責任。

因為他的股權不在拚夕夕,而是在這家投資公司,出事了你抓法人就是了,跟我林浩沒半毛錢關係。

而這家投資公司隻不過用了幾百萬成立的。

換一句話說,用幾百萬就可以撬動整個拚夕夕這尊市值四百億的龐然大物,可見其恐怖。

當這件事傳了出去後。

所有人都被淋浩這一舉動給深深的震撼住了。

其實這種操控有,但國內不多, 絕大部分都是國外的那些超級大廠,所以知道的很少。

當林浩弄出來後,所有人都被林浩的大膽跟天才般的設想給震驚到了。

沒想到,公司股權還能這麼玩。

這簡直就是一個天才。

天生為商業而生的商業奇才!

這件事也傳到了臨江林震天的耳中。

他最近一直關注林浩拚夕夕的事情。

第一時間就得知了這件事。

當聽到後,頓時激動的不行,無比驕傲的說道:“舒然你們看到沒有,林浩簡直就是個天才,這雙重股權結構簡直就是天才設想,原本我擔心融資多了他的權利會被劃分,甚至可能會讓他失去了拚夕夕的控製權,淪為資本的工具,而現在來看,是我多慮了,簡直太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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