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中早就有了這計策。
其實對於鎮北王來說,殺人是最簡單的,但是殺掉這一些貪官其實是下下策。
而且會適得其反。
大奉國的官僚體係,就是如此不貪不行。
不貪根本當不了縣令更當不了知府,
因為當了官之後,想爬更高的位置,想做更高的官,唯一的途徑就是賄賂上級和剝削百姓。
製度就是如此。
那麼在這種製度之下,
即便鎮北王鴻雄將他眼前這些知府和縣令全部殺光,也不能解決任何的問題。
就算現在鎮北王再去選一批人坐上他們的位置,難道那些人就不貪了嗎?
絕對不可能!身在其位,必定會受到這個位置的反製,他們不得不貪。
即便向正北王紅勳想要去改革,想要去改變整體的風貌,在豫州之內推行變革,也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而不能搞一刀切。
如果真的是一刀切的話,那麼後果就是,所有的人都會反對他,到最後所有的人都會落井下石和消滅鴻雄,不管他曾經做了多少貢獻。
貪官不是不能用,而是看怎麼用。
整個豫州想要改變,想要改革
想要建立一個鴻煊理想之中的豫州,讓豫州百姓能夠豐衣足食,
創造一個富饒糧食的天府之州,還是得需要這些跪在下麵的貪官。
“本王給你們的最後活命機會就是,在你們管轄的郡和縣之內。”
“將所有的良田全部登記,全部歸鎮北王政府管理!土地歸於公,而不得歸私,不管是官員豪紳或者是百姓,都沒有土地所有權,全部歸於政府管理。”
本王設立一個糧食官,而這糧食官就由知府和縣令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