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李辰問:“偶像,你在等人嗎?”
沈今夏搖頭。
“這麼說,這裡沒人?”李辰指了指沈今夏對麵的座位。
“你們坐吧。”沈今夏道。
二人坐下後,李辰急不可耐地說:“偶像,我可不是在跟你開玩笑,我是認真的。自從看了誰是歌王,我立馬就成了你的粉絲,過去我還真沒發現,你居然還有這麼一副好嗓子,聽說自我崇拜這首歌是你大學時期作詞作曲?”
沈今夏微微頷首:“那時候寫的太粗糙,後來我又潤色了一下。”
得到肯定答案的李辰一拍桌子,把沈今夏給嚇了一跳。
“太讚了!”李辰激動地說:“偶像,我實話跟你說吧,我從小就喜歡搖滾。說起來這事兒,也是受我爸的影響,因為他喜歡搖滾,後來我耳濡目染,也跟著喜歡上了搖滾,六歲的時候,我就開始敲架子鼓了,八歲我就開始彈電吉他了,隻是後來沒有人和我一起玩兒,就逐漸荒廢了。”
沈今夏微笑道:“真是沒想到,你居然還有這愛好。”
李辰笑道:“雖然我沒有音樂細胞,但是我具備欣賞音樂的能力。對了,偶像,你最近很忙嗎,我在Tok上給你發了私信,你也沒回。”
“是有點忙,Tok我已經好多天沒點開了。”沈今夏道:“好了,你也別一直偶像偶像地叫了,叫我今夏就行。”
“那不行。”李辰擺擺手:“偶像是用來崇拜的,我要是叫你的名字,那多唐突。我看這次的誰是歌王,冠軍一定是你,第一期的投票,你可是有三千多萬票!”
“我也沒想到會有那麼多票。”提起這件事情來,沈今夏還是挺開心的,畢竟能被很多人喜歡,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那你知不知道有一個人製作外掛偷偷地幫你刷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