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麵的男人聽到這句話,眼裡興味翻到愈發濃厚。
“於秀秀,你跟我談對象,可以徹底解決這個問題。我需要一個聰慧的女子處理我家的關係,或者你就將我們兩個談對象當成合作關係。”
合作?
於秀秀聽到這個詞陷入沉思。
若是合作的話...
未嘗不可!
似乎看出於秀秀的猶豫,陸行之又加了一把火:“你遲早也要嫁人,我可以當你的擋箭牌,隻要你配合我應付家裡那些人。跟我在一起,我不會勉強你生孩子。我要的隻是一個名義上能應對各種人際關係的愛人。”
思索片刻,於秀秀對於這個條件有些心動。
雖然她知道自己不是於家親生的孩子,到底大家還是沒有挑明。
李小芳能把自己騙過去楊家自然也能讓再次陷害她。
再加上下鄉的時候,有個對象也能解決很多問題,聽到陸行之提出的條件,她確實心動。
“好,合作愉快!”
於秀秀沒有再猶豫直接同意。
“你下鄉的地方是哪裡?我會儘快打報告彙報,申請讓你調到部隊隨軍。”
70年代答應談對象也就意味著同意結婚,他需要按照程序打結婚報告。
陸行之是團長,有資格申請家屬隨軍。
於秀秀對於這個反倒沒有意見。
“我下鄉的地方是臨省的東河桃源鄉。”
“那咱們離得不遠,我駐守的部隊也在那邊。”
聽到這句話,於秀秀有些意外。